自2000年我国《招投标法》颁布以来,招投标事业已经取得不错的发展。但是目前该领域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的优化,二是领域内放管服的改革,三是现行招投标法在科技创新、节约能源资源及生态环保等领域缺乏制度安排。四是招投标行业急需转型升级,且与国际招投标规则接轨势在必行。
针对以上招投标过程存在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在2019年12月3日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据悉此次征求意见共8章,94条,在现行《招标投标法》上修改58条,增加28条。删除2条,维持8条不变。大家普遍关心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低质低价中标等问题将得到切实解决。
八方面内容解决招标普遍问题
据悉,修订内容涉及八个方面。一是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的推进,二是招投标公开透明度的提高,三是招投标人自主权益的抓紧落实,四是招投标效率的提高,五是低质低价中标的问题解决,六是招投标高质量发展。七是招投标发展中的发指保障问题,八是创新招投标的监管。
当前招标过程中低价中标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问题,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投标人不得以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更不能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引入异常低价投标处理方法,合同履行风险管控将是解决低价中标的重要举措。编辑/张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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