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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央企成绩单公布,2022目标任务是什么?快来看关键表述
见道网 2022-01-20 10:02
  • 2021年央企效益增长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营业收入36.3万亿元,同比增长19.5%
  • 2021年新能源汽车、北斗、电子商务、区块链等一批数字协同创新平台落实落地,新能源、5G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的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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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国新办举行2021年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相关情况,公布2022年目标任务等。

净利润1.8万亿元,同比增长29.8%,研发投入和投资稳步增长

据彭华岗介绍,2021年,央企效益增长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营业收入36.3万亿元,同比增长19.5%,两年平均增长8.2%;实现利润总额2.4万亿元,净利润1.8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3%和29.8%,两年平均增速分别14.5%和15.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70%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数据显示,2021年中央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是9045.9亿元,同比增长16.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房地产投资)3.2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0.1%。新能源汽车、北斗、电子商务、区块链等一批数字协同创新平台落实落地,新能源、5G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的力度加大。

混改项目超890项

2021年中央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混改的项目超过890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3800亿元。

彭华岗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提高国有企业活力的重要途径,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国企改革的全部,也不是国企改革的唯一方式。不能把混改视为国企改革的“灵丹妙药”,不是一混就灵,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混改。国有独资企业、全资企业一样也可以搞好搞活。

央企煤炭产量首破10亿吨,将加快释放优质煤炭产能

2021年中央企业的煤炭产量首次突破10亿吨,全年发电量达到了4.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了10.2%。到2021年底,中央企业有42个煤矿列入应急保供名单,预计核增产能9410万吨/年。

另外,中央发电企业发电出力水平也超过了2020年同期水平。截至2021年底,中央发电企业电煤库存量达到9569万吨,同比增长29.2%,电煤库存可用天数达到20.1天,同比增加5.1天。

下一步,中央煤炭企业将进一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一方面提升优质煤炭资源的集中度和掌控力度;另一方面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完善应急保供预案,加快释放优质煤炭产能,全力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同时,继续发挥大型企业稳定市场的表率作用,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积极引导市场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平稳运行和行业高质量发展。

两增一控三提高

彭华岗表示,2022年,央企的目标任务叫“两增一控三提高”。其中:“两增”就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速要高于国民经济增速;“一控”是资产负债率要控制在65%以内;“三提高”是营业收入利润率要再提高0.1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再提高5%、研发经费投入要进一步提高。

推进钢铁等领域重组整合

2022年中央企业重组还会有哪些具体措施?彭华岗介绍,第一,注重做好总体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对相关行业、企业的系统性研究,围绕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同质化竞争严重、创新资源分散的行业和领域,统筹规划重组整合的总体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节奏地稳步推进。

第二,扎实推进中央企业重组组建和专业化整合。在战略重组方面,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稳步推进钢铁等领域的重组整合,在相关领域适时研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在专业化整合方面,以优势企业为主体,积极推动粮食储备加工、港口码头等领域的专业化整合,切实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要指导督促重组企业加快整合融合。推动企业深入推进业务、资产、文化等融合整合,加快实现重组协同效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鼓励央企引入积极股东来参与公司治理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彭华岗称,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照目标任务抓收官。按照三年行动目标要求,要加强督导督办,严格落实考核责任,逐项销号清零。突出实效标准,强化成果考核评估,努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标志性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抓攻坚。全面落实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各项要求,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在各层级子企业落深落实,对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实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激励制度,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

三是要着眼巩固拓展抓推广。把改革重要举措和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做精做深“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等专项工程,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当中,有一项任务,是要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彭华岗指出,这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来的一项改革措施,这个措施属于鼓励倡导,不是必选,这个事绝不能搞运动式的,当然也不能搞“拉郎配”,一直强调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如果上市公司引入积极股东,也是为上市公司赋能,通过发挥各方面的协同作用,促进上市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下一步改革过程中,会继续支持、鼓励央企引入积极股东来参与公司治理。(转载请注明见道网www.seetao.com)见道网工程栏目编辑/桑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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