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碳减排目标,各地区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近日,云南省文山州出台《有序推进文山州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总体目标是“十四五”期间全州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00亿千瓦时左右。根据新能源项目“十四五”规划,文山市、砚山、广南、马关四县共开发新能源项目622.5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5.555千兆瓦,风电67万千瓦。
文山要求,项目配置以县(市)为单位,原则上每个县(市)优先确定1个投资业主;一个资源90万千瓦以上的县(市)最好能确定最多2个投资业主。并确保按计划完成时间目标。计划2022年开工200万千瓦左右,2023年、2024年开工150万千瓦,2025年开工100万千瓦。光伏项目选择投资业主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的项目,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0万千瓦及以下项目开工6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满负荷并网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风力发电项目将在投资业主选定后的18个月内完成。(转载请注明见道网www.seetao.com)见道网战略栏目编辑/许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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