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据文件,拟安排新疆2021-2022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约5.26GW。2021年8月底前,已通过各地(州、市)竞争优选、依法依规确定的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2020年前核准、备案的存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风电项目必须在2022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持续推动我区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新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关键词:工程施工、工程新闻
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新能源配套工程建设,采取切实行动,尽快解决并网消纳矛盾,对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办理并网接入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及时并网。(转载请注明见道网 www.seetao.com )见道网工程栏目编辑/邢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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