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东西部协作战略部署,深刻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加快能源转型的发展大势,2021年10月18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人民政府于西宁市签署了框架协议。
粤电力A与刚察县人民政府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深化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双方计划共同推进粤电力在刚察县投资开发1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用地2万亩,总投资约60亿元。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18亿千瓦时,预计每年可减少碳排放量180万吨,节约标煤60万吨(最终装机容量、发电量、碳排放量和标煤节约量按照可研报告和政府核准审批文件确定)。
公告显示,该《框架协议》为粤电力A与刚察县人民政府合作的基础性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1年。关键词:工程新闻、工程建设资讯、中央企业
粤电力A与刚察县人民政府签约合作,开发利用刚察县区域内的太阳能资源,有利于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深入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刚察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打造“零碳小镇”贡献力量。(转载请注明见道网www.seetao.com)见道网工程栏目编辑/桑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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