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工程总承包领域缺乏统一的全国性规范文件,而就在2020年3月1日,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颁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将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办法》规范建设单位、承包人等工程总承包当事人,明确住建、发改等行政机关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和地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和设计的双资格,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揽项目。

单一资质的企业可以通过资质互认方式完成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单一资质的企业尽快完成资质申报,并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迅速实现工程总承包资质和业绩。
《办法》中还提到,企业投资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后,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政府投资项目。原则是哪个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设计院资质和施工资质可以申请工程总承包资质,由于相应的程序还未出台,相关细则为落地成熟,唯有今后的等待。(转载请注明见道网www.seetao.com)见道网战略栏目编辑/张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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