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来自财政部的通知给全国水利行业吃下了“定心丸”。在经历了年初短暂的政策空窗期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确定将延续征收至2030年底,且征收标准保持不变。这项已运行十余年的专项基金,将继续为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区域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等提供稳定的资金“源头活水”。

从三峡基金到国家重大水利基金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其前身是为保障三峡工程而设立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通过电价附加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随着三峡主体工程完工,为保障后续重大水利工程的资金需求,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同时设立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这一转变实现了资金政策的平稳过渡,将资金用途从单一工程拓展到南水北调、三峡后续工作及中西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
覆盖全国、分级使用的资金机制
基金的征收和使用有着明确的制度设计。征收范围覆盖除西藏外的全国销售电量,体现了“全国一盘棋”的统筹理念。在使用上,根据省份是否直接受益于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实行差别化安排:北京、天津、河北等14个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基金上缴中央国库,专项用于相关工程建设和后续工作;山西、内蒙古、辽宁等16个非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基金则留在省级国库,专门用于支持本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这种央地协同的机制,既保障了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也照顾了地方水利基础设施的补短板需求。

标准调整下的资金保障能力
基金的年度规模与全国用电量直接挂钩,近年来保持稳健增长。数据显示,2023年基金收入为136.56亿元,2024年增长至144.82亿元,2025年预算收入达152.7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设立初期,基金年度规模曾超过300亿元,但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至2019年间,征收标准经历了三次阶梯式下调,累计降幅显著。尽管标准降低,但随着我国用电量的持续增长,基金规模仍保持每年约150亿元左右的稳定水平,继续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供着可靠的资金支持。关键词:宏观最新消息、宏观最新报道
该基金的延续征收,不仅为“十五五”时期水利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资金预期,也展现了国家持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心。在当前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规模已达万亿元级别的背景下,这项基金的稳定供给,将与市场化融资渠道形成有益互补,共同支撑我国现代水网体系的完善和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此文出自见道官网www.seetao.com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必究,转载请注明见道网+原文链接)见道网宏观栏目编辑/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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