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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海光新增10GW以上!江苏发布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一份重要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推动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和发展。《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2023-2027年)》(苏发改能源发〔2023〕1064号)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五部分,旨在到2027年在沿海地区构建绿色能源开发体系、电力供应支撑体系、新型储能布局体系、智能电网输配体系、绿电就近消纳体系等十大体系。
该方案提出,将积极稳妥有序发展海上风电,组织开展近海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并根据国家深远海风电规划部署,及时组织实施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同时,将提升存量陆上风电质效,在原址范围内有序推进陆上风电改造升级。此外,该方案还强调了因地制宜开展“光伏、风电+”项目建设的重要性。
在构建新型储能布局体系方面,该方案提出要加快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重点发展电网侧储能,鼓励发展用户侧储能,因地制宜发展电源侧储能。同时,支持压缩空气、液流电池、重力储能等新型储能创新技术试点示范,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
此外,该方案还提出创新规划布局绿电专变、绿电专线,以绿电就近、就地、就低、可溯源为目标,在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和地区可再生资源丰富的工业园区,积极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园区试点规划建设。重点在盐城市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黄海新区、盐城经济开发区等10个园区,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分级规划园区绿电接网消纳方案。同时,根据陆上光伏、海上光伏、海上风电的建设进度,分阶段规划绿电就近就地接网方案。支持园区开展交直流配网、新型储能、多能互补、源网荷储、虚拟电厂、风光功率预测等新型电力系统技术综合运用,提高绿电就近就地消纳能力。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推动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沿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总之,《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2023-2027年)》旨在构建一个高效、环保、可持续的电力系统,以适应和促进沿海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此文出自见道官网:www.seetao.com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必究,转载请注明见道网+原文链接)见道网战略栏目编辑/许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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